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GB 22757.2—2023《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第1号修改单)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制定工作,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27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联系人:张维佳
电话:02284379250
传真:010-66013726
电子邮箱:vehicle@miit.gov.cn;抄送zhangweijia@catarc.ac.cn
装备工业一司
2026 年 7 月 30 日
| 序号 | 计划号/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征求意见稿 |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 发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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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GB 22757.2-2023 | 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 《第1号修改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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